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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法院:法律服务进基层 以案说法话廉政

义煤集团70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16-12-03 08:47:51





    “遵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决定,今天义马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商务宾馆总经理田某某(正处级)贪污、受贿一案,现在宣布:开庭。”11月29日下午,河南能源义煤集团跃进煤矿俱乐部座无虚席,一片宁静。2时30分,“咚”的一声,随着审判长法槌落下,义马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商务宾馆总经理田某某(正处级)贪污、受贿一案。义马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河南能源义煤集团纪委组织70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被告人田某某,男,汉族,1964年2月15日生,中共党员,正处级,2016年5月6日,因涉嫌贪污、受贿罪经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被义马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初至2013年底,被告人田某某利用担任平煤郑州商务宾馆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调料、酒水供应商杨某某和孔某某回扣总计94.2万元,为其经营活动提供便利;2013年至2016年2月,被告人田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安排郑州商务宾馆财务部经理陈某某,以宾馆其他员工名义多次违反规定虚造领取奖金共计24.2万元。

    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本案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田某某做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审判结果择日宣判。

    义马法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专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合议庭,制定周密审理预案。为增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教育性,充分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该院还积极与义煤集团沟通,适时开展送法进矿区以案说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对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作用,以案释法进行法制宣传,将法庭庭审变成推进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课堂。当天义煤集团副科级以上干部、各矿区纪检组、财务等重点部门人员700余人旁听审理了案件。庭审中,主审法官利用田某某贪污、受贿案这一“活教材”,通过这种生动、直观的警示教育方式,使与会党员干部“零距离”了解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过程以及犯罪的思想根源,并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得到警示。她教育与会人员,领导岗位与被告席只有一步之遥,作为党员干部,不能像田某某那样利欲熏心,私欲膨胀,只有遵守法律、忠于党、忠于人民,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才能坚守底线,筑牢防线,履行好自己所担任的职务,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

    此次法律服务活动在义煤集团干部职工中引起了强烈反响,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给企业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真实的廉政警示教育课。通过这次旁听,使他们从中深刻认识到职务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巨大危害,职务犯罪离他们并不遥远,随时都有可能触及到。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庭审的干部职工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强化自身廉洁从政意识,依法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切实杜绝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不公不廉现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责任编辑:白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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