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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养母丧儿郎 分割赔偿上公堂

  发布时间:2016-08-24 17:56:52


    俗话说:“养身胜似生身亲,生身养身都是亲”。在现实生活中,家庭变故父母离异儿女随继母继父生活的比比皆是,不容置疑,其中的感情纠葛、家庭纠纷也在所难免,因此演绎出千奇百怪的悲剧、闹剧。无独有偶,近日,义马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共有纠纷案,生母为分割亲生儿子的死亡赔偿金,一纸诉状将前夫和继母告上了法庭。

    1991年,原告朱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婚生长子王某随其父被告王某某生活,婚生次子随其母原告朱某某生活。1994年12月31日,被告王某某、平某某登记结婚。2015年1月1日凌晨3时许,原告朱某某的二十八岁的长子王某因交通事故死亡。经多次协商,原被告就赔偿款未达成分配共识。原告朱某某一纸诉状将儿子的生父和继母告上了法庭,请求分割儿子王某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庭审时死者王某的生母原告朱某某冷若冰霜,面对痛哭流涕的二被告分文不让,让在场采拍省电视台记者都百思不得其解,后来经过办案法官庭前庭后、面对面背靠背的耐心调解,双方当庭自愿达成协议:赔偿款226943.32元,其中原告朱某某分得65000元,被告王某某、平某某分得161943.32元。一场儿子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但因此而给整个家庭造成的创伤不知何时才能弥合?

    编后:生命诚可贵,亲情无价宝。笔者和省电视台记者耳闻目睹了此案的庭审过程,虽然原被告的儿子已去世一年多了,但二被告在法庭上仍然痛苦万分,尤其是继母平某某泣不成声,令在场者无不动容。死者长已矣,亲者或余悲。父母辛辛苦苦养育二十多年的儿子,一场飞来的横祸使父子、母子阴阳两隔,鲜活的生命画上了句号。痛定思痛,但死者的生母却为一己私利,与前夫及继母对簿公堂,又揭开丧子之痛的伤疤,怎不让人痛心疾首。钱财如粪土,仁义值千金。黄金有价情无价,人是最可宝贵的。难道父子、母子的亲情仅靠金钱来维系吗?难道金钱能换回儿子的生命吗?难道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只剩下了钱吗?退一步天高地阔,让三分心平气和。笔者在此奉劝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多一些谦让、少一些争斗,多一些理解,少一些嫉妒,多一些包容、少一些记恨。好人一生平安,愿人们都能和睦相处,善待他人,善待自己,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责任编辑:白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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