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河南电视台走进义马法院采拍家事纠纷庭审实况

  发布时间:2016-07-29 16:40:55







    赤日炎炎,酷暑难当。2016年7月28日上午九时许,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走进法庭》摄制组一行,冒着酷暑炎热走进三门峡义马市人民法院便民巡回法庭,对正在开庭审理的原告朱某某诉被告王某某、平某某共有纠纷一案进行全程庭审采拍,并采访了承办法官及双方当事人。

    1991年,原告朱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婚生长子王某随其父被告王某某生活,婚生次子随其母原告朱某某生活。1994年12月31日,被告王某某、平某某登记结婚。2015年1月1日凌晨3时许,原告朱某某的长子王某因交通事故死亡。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中心支公司被告王某某、平某某赔偿款226943.32元。原告朱某某认为,作为儿子王某的生身母亲,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朱某某对其儿子王某因交通事故死亡所得赔偿款享有法定分配之权利。经多次协商,原被告就赔偿款未达成分配共识。原告朱某某将二被告诉至义马法院,请求分割儿子王某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

    在省电视台媒体记者的关注下,办案法官经过认真审理,庭前庭后、面对面背靠背的耐心调解,双方当庭自愿达成协议:赔偿款226943.32元,原告朱某某分割65000元,被告王某某、平某某分割161943.32元。直到中午12点多才结束拍摄,此时,办案法官和媒体记者已是汗流浃背。通过全程采访拍摄,义马法院干警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快捷高效的工作效率,给河南电视台的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官们也被摄制组一行忘我工作、不顾疲劳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所感动。此次《走进法庭》案件录制的节目将于近期在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走进法庭》栏目播出。义马市电视台也全程跟踪采拍了此案的庭审实况。


责任编辑:白 毅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