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5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务网网评法院栏目(http://www.hncourt.gov.cn/wpfy/look.php?id=45574)出现了一条留言:“谢谢义马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的同志们,李照玺庭长、张乐和苏成龙,你们辛苦啦,祝你们工作顺利! ”这是申请执行人邓某为三门峡义马市法院执行二庭的法官们点赞,也是发自内心对义马法院执行工作成效的赞誉。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 2014年4 月,申请人邓某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执行案件转到义马法院执行二庭,庭长李照玺多次到被执行人刘某的单位寻找被执行人刘某,虽不间断对被执行人刘某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收效甚微,但李庭长仍未放弃,毅然向被执行人刘某的单位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该单位扣除刘某必要的生活费用,将剩余工资每月500元汇到法院的指定账户上。由于被执行人刘某当时经常不上班工资较低,好几年才能还清申请人邓某的款项,这对申请人邓某来说也是一种煎熬。今年6月份,执行二庭的工作人员得知被执行人刘某已经开始正常上班,工资也有所涨高。于是,李庭长通知刘某到法院来履行法定还款义务。刚开始,刘某不愿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并称自己现在负债累累,家庭生活困难等等。李庭长不厌其烦地对其推心置腹做大量的思想工作,让刘某站在邓某的立场上换位思考想一想,若是别人欠自己的钱,自己要不回来的话会怎么样。况且以前还是好朋友,不能因为这点钱伤了两人多年的朋友感情。李庭长苦口婆心耐心的调解,深深地打动了刘某,刘某答应愿意每月至少给申请人邓某偿还2500元,并承诺自己若有钱的话争取每月多给申请人邓某偿还一些。邓某对刘某的还款方案也非常满意。最终不仅使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而且使本来可能破裂的双方朋友关系和好如初、依然如故。执行二庭工作人员能动司法、积极作为的工作态度,使申请执行人邓某深受感动,于是,他真诚的为义马法院的执行工作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