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荣现场指导 立案登记工作
李惠生介绍该院立案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法官认真审查核对办理案件材料
工作人员热情为群众办理立案事宜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5月4日,“五一”劳动节过后第一天刚上班,三门峡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利荣一行轻车简从,与义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一起来到义马市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巡查指导立案登记工作情况,对该院立案登记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自2015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按照上级法院部署,义马市法院认真实施立案登记制度,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指导立案登记工作。
王利荣与代表委员一行在义马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惠生的陪同下,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询问当事人等详细了解了义马法院的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王利荣深有感触地说,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是人民法院立案制度的重大变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后,人民法院应改变以前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并存的审查形式,改变为形式审查。过去实行立案审查制,各级法院对立案标准存在不统一的问题,现在我们实行立案登记制,只要当事人的起诉符合法律条件,我们就实行当场接收材料、当场立案,这样既提高了立案效率,又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
王利荣强调,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要求。要积极完善相应配套措施,做好立案阶段便民诉讼服务,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受诉状。同时,要不断完善司法诉讼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