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马市人民法院“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拒执罪”专项活动初战告捷。该院执行二庭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当天冒着寒风将执行款80000余元送到了当事人张永治家中。
申请人张永治因车祸造成腿脚残疾,义马法院判决被告刘某父子向原告张永治赔偿各项损失八万余元,被告刘某父子一直未予履行生效判决。张永治正当壮年,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耄耋之年的老父老母,下有正在读大学的两个儿子,一家人全靠张永治一人在外面打工维持生计。飞来的横祸,不仅压垮了这个壮年汉子的身体,也击碎了整个家庭的希望。万般无奈之下,张永治向义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二庭受理后,庭长李照玺带领全庭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刘某父子在各大银行的存款情况进行悉数查询,并对有价值的账户及时进行冻结。同时,又赶赴洛阳市车管所与三门峡市车管所对被执行人刘某父子的车辆登记信息进行查询。经过几番奔波忙碌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刘某父子始终未露面,但他们仍然没有放弃,申请人张永治一家的疾苦冷暖时刻牵动他们的心。全国法院系统“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拒执犯罪”活动展开后,李照玺庭长当机立断将刘某父子作为逃避执行的典型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控,并把被执行人刘某父子列为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名单在网上曝光。未过几日,被执行人刘某欲购买飞机票、火车票去外地走亲戚,被告知其被列外“黑名单”不能购买飞机票、火车票。慑于法院专项活动的高压态势,被执行人刘某只得到法院执行二庭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并对自己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表示深深的悔意:“看来该负的法律责任是逃脱不掉的,逃避执行是没有出路的,不如早些履行义务”。至此,这起恶意逃避执行的涉民生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不仅保护了申请人的权利,也使被执行人认识到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