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本是无业游民,却伙同他人假冒省委组织部“李书记”,以帮人安排公务员工作为名,骗取他人84万元。2014年6月27日,三门峡义马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退还被害人。
2011年初,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罗某某通过中国某报社河南工作宣传站工作人员杨某某认识了对外自称系省公安厅某副厅长“妻子”的张某某(另案处理)。2011年3月份,三人在义马市商量为义马市赵某(男,25岁)、韩某某(女,24岁)安排工作一事,张某某称自己认识在省委组织部工作的“李书记”即被告人李某某,不用考试可以通过“李书记”把赵某安排到郑州市公安系统、把韩某某安排到三门峡市法院系统。之后,罗某某及被害人赵某家属在郑州某咖啡厅见到“李书记”,被告人李某某称:“跑工作的事照我的头,具体我怎样操作你们就别管了。”
随后,被害人赵某父亲赵某某先后转款给杨某某,被害人韩某某通过罗某某转款给杨某某,杨某某收到上述款项后,将其中的一部分转给张某某。2011年5月21日、7月30日张某某分两次将84万元按照被告人李某某的要求转至被告人李某某儿子李某的银行卡上。被告人李某某的儿子直接用该笔款在郑州某小区购买商品房一套。
直至2013年1月份,被害人赵某、韩某某一直未能到“李书记”许诺安排工作的单位上班。被害人家属到相关单位询问是否有此“李书记”,才知上当受骗。后被害人要求退款,被告人李某某及亲属退款给张某某3万元,张某某退款给罗某某30万元,杨某某退款给罗某某27.5万元。2013年11月7日,义马市公安局将上述房屋予以查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编造理由,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触犯刑律,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量刑时考虑到被告人李某某能当庭认罪、悔罪,其亲属能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后:骗子为何热衷于冒充高干?有需求才有市场,有希望通过高干走捷径办巧事的人,才有假扮成高干的骗子们的粉墨登场。近年来,犯罪分子所使用的冒充高干亲属和帮助他人理财等手法比较常见,其实也比较老套,受害人之所以那么容易上当受骗,一方面是朋友的推荐让受害人放松了基本的警惕,另一方面是被犯罪分子故弄玄虚和出手阔气的表象所迷惑。法官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走歪门邪道能升官发财,处理大额财产时要特别谨慎,有效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