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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法院“四教育”转变司法作风

  发布时间:2014-07-07 09:58:00


    为扎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义马法院突出四个教育,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

    一是强化司法为民意识教育。教育广大干警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利民的各项举措,坚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着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

    二是强化依法办案意识教育。不断强化依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识,引导广大法官规范法律适用,严格裁判标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审限规定和法官行为规范,防止审判执行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者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强化敬业责任意识教育。要大力培育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法官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认真、严谨、高效地做好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工作,克服精神懈怠、办案拖沓等问题,杜绝庭审中的随意行为和裁判文书的低级错误,努力提高审判质效。

    四是强化公正廉洁意识教育。要严格自律、廉洁司法的操守,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确保干警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杜绝“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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