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三门峡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2009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促进司法公正为核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开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自觉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纳入到我院各项建设的总体布局,寓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鉴于这项工作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居于全局性、战略性地位,全院各部门必须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一齐动手,各领域协调行动,全党全社会广泛参与。
(一)更加坚定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全面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
(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教育,督促全体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筑牢道德防线。
二、明确重点、加强监督,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强党性修养教育,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和作风教育,狠刹“四股歪风”。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改进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落实审判公开、回避、案件审理期限、案件管辖、审判流程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违法审判、违法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收取诉讼费用监督管理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乱收费的行为。切实执行《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试行)》,监督和约束法官行为,规范司法礼仪。
三、继续保持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强劲势头,坚决惩治腐败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是贯彻从严治党,政治建设方针的重要内容,必须始终抓紧抓好。今年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权钱交易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新型案件,以及利用审判和执行权索贿受贿、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的案件。
认真落实评估、鉴定、拍卖统一管理规定。健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旁听法院审判及人民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联络、监督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的公正度、透明度。
四、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丰富廉政文化的内容和形式,大力推进我院廉政文化建设。贴近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注重教育内容的针对性,教育形式的多样性,教育效果的有效性,树立先进典型,坚持正确导向,加强我院反腐倡廉对外宣传,讴歌司法正气,维护司法权威。深入开展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目标、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法院廉政文化建设。
把教育和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中央、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深入治理法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财敛财等问题。(2)清理纠正法院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问题,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纠正和查处法院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案件审判、执行和拍卖等问题。(3)坚决查处法院领导干部插手招标投标以及拍卖、鉴定等活动中谋取私利的问题。(4)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使法院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党风廉政责任书的签定,不仅仅是一种承诺,更重要的是一种政治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各项廉政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把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六、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四不为”惩防机制
组织干警继续学习最高法院下发的《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若干意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实施细则》,结合自身实际,分析查找在教育、制度、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加大监督力度。我院要把惩治体系建设的具体任务与法院集体工作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抓住任务分解,跟踪督促、信息反馈、情况通报、分类指导、检查评估等重要环节,在深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上下功夫,及时发现和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在抓巩固,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对《实施纲要》部署的任务逐项抓好落实,逐步健全拒腐防变的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体系。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