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事务公告

义马市人民法院 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5 17:44:05


按照《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相关规定,我院党组会研究同意,拟对存量报废固定资产开展公开询价处置工作。

本次拟处置资产为警车定位系统设备1批,包括:警车GPRS定位管理系统1套及服务器1台,其中警车GPRS定位管理系统购置于2018年,资产原值38200元;服务器购置于2013年,资产原值29500元。上述资产均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设备老化、性能失效,无修复及继续使用价值,已不满足安全运行及工作需要,符合国有资产报废处置条件。

为严格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流程,保障处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现面向社会具备合法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公开征集书面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意向参与单位要求

(一)规范提交报价资料

意向参与单位须如实、规范填报《报价一览表和报价郑重承诺书》,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盖章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须同步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清晰完整、与原件一致。材料模糊、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再生资源回收。

二、资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意向单位须于2026年9月239:00 前,将全套盖章资料完整密封,报送或邮寄至义马市人民法院(地址: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中段义马市人民法院机关楼209室)。逾期送达、未密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格式要求的,一律认定为无效报价,自动丧失本次询价参与资格。

本次询价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择优遴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处置合作单位。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业务咨询

本次询价政策及流程相关问题咨询:张先生,联系电话:0398-5653309

(二)资料真实性承诺

意向单位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资质不符、材料虚假等情况,立即取消其参选及中选资格,并由其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现场踏勘要求

意向单位需实地查看报废资产现状,提前联系对接踏勘事宜:张先生,联系电话:0398-5653309。一经踏勘,即视为充分知悉本次全部报废资产的数量、现状、存放条件、拆除清运难度及全部处置风险,后续不得以此为由调整报价、提出异议或索要补偿。

(四)费用及责任界定 

本次询价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服务费等任何费用。所有参与单位产生的资料编制、现场踏勘、人工机械、拆除清运、合规处置、税费等全部费用,均由各单位自行承担。我单位不承担本次询价活动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及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报价一览表和报价郑重承诺书



义马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15


附件:报价一览表和报价郑重承诺书

责任编辑:赵倩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