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事务公告

义马市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5 18:09:06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风险隐患的通知》的要求,现对下列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自2026年2月6日起至2026年2月8日止,公示期间案款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交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被驳回,本院将按照执行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责任编辑:赵倩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