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有1辆退役执法执勤用车需要进行报废回收处理,现向社会公开选择有车辆报废回收资质的企业(公司)对以下车辆进行报废回收处理:
一、参选车辆报废回收企业要求
1、提供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确定车辆报废回收企业方式
参选车辆报废回收企业(公司)到车辆展示地点查看车辆给出报价函后,确定出价高的企业(公司)为本次车辆报废回收成交企业。
三、车辆展示地点
义马市人民法院
四、车辆展示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7日。
五、资料及报价函送达时间、地点
2025年7月8日上午9:00前送至义马市人民法院机关楼四楼会议室。
六、车辆报废回收要求
1、车辆报废回收成交企业(公司)必须及时将有管辖权车管所出具的报废车回收证明、处置收入上缴河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专户的凭据、现场切割图片或者影像资料在一个月内提供给车辆出让方,否则,因未及时注销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车辆报废回收成交企业(公司)全部承担。
2、车辆报废回收成交企业(公司)自行到车辆出让方指定地点提车,一切费用由该企业(公司)自理,必须做到安全行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车辆报废回收成交企业(公司)全部承担。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8-5653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