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露已过,晨有露珠,不知不觉,我们迎来了二十四节中的第十六个节气——秋分。秋分时节,昼夜均而寒暑平,三秋已过半,此时阴阳相半,秋色平分,不冷也不暖。金风送爽,菊黄蟹儿肥、丹桂正飘香,秋分是一年里最宜人的季节,一切又回到了最初的美好。
秋日的风晕染了大地,淡淡的稻香,昏黄的落日,还有余晖中的法庭,构成一幅美丽新“枫”景。枫桥经验是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做法。1963年毛泽东同志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随后,“枫桥经验”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近年来,义马市人民法院千秋人民法庭坚持和贯彻“枫桥经验”,立足区域特点,强化多维赋能,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着力打造“家睦人和·邻里相亲”家事调解金字招牌,绘出最大“同心圆”,柔解家事“千千结”,形成专业化审理、多元化解纷、柔性化办案并举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义马实践。
微“枫”轻徐
——调判结合,形成“一揽子”办案体系
义马市人民法院千秋人民法庭明确家事审判法庭新定位,强化“三个突出”家事审判思路,推进实践高效、公平公正的司法办案新模式,2023年8月至今,妥善审结各类案件433件,上诉率0.92%,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一是突出专业审判,提升案件质效。选配家事审判经验丰富、细致亲和、专业能力强的女法官担任团队长,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社区调解员组建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团队,实现审有所专、审有所精。二是突出灵活审判,提升审判效率。灵活运用巡回审判,妥善化解辖区矛盾纠纷,先后到马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义马市人民医院等地巡回开庭审理家事纠纷,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三是突出诉调对接,提升治理效能。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情的诉前调解及庭审联调等制度,制定个性化、多元化解决方案,及时修复家庭、邻里关系,有力促进家庭和谐,2023年8月至今,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78%以上。
新“枫”正劲
——多向发力,打造“一站式”解纷品牌
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主要路径,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
一是发挥职能凸显柔性司法。探索创立“家庭医院”家事审判方法,做到审前“望闻问切”找病因、审中“对症下药”治顽疾、判后“留院观察”稳病情、案外“义务问诊”治未病,将“家”“法”“情”“理”深度融合。二是多元联动共促纠纷化解。加强与市妇联及辖区内街道办事处、综治中心、社区等基层治理单位的沟通协作,推动形成“共治”合力,促进矛盾化解。三是选优建强厚植自治基础。定期前往街道、社区就家事纠纷及常见纠纷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培养群众身边的“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力量。
强“枫”吹拂
——精准对接,提供“一条龙”便民服务
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贴心的家事司法服务,努力做到感情上“亲民”、工作上“利民”、措施上“便民”。
一是贴近需求优服务。整合立案、调解、审判、送达等环节,提供“互联网+法庭”一体化诉讼服务,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高司法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二是强化监督护正义。秉持“阳光司法”理念,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举办“专题开放日”“家庭教育宣传”等活动,邀请代表委员、企事业单位代表、辖区群众观摩庭审,增强司法裁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深化普法意识。按照“重内容、重方法”的宣传方式开展“拒绝高额彩礼 弘扬婚恋新风”等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进行答疑解惑,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归去枫溪好,千山如画图。冬去春来,四季交替,枫溪江畔的旖旎“枫”景已在神州大地形成了共绘“一张画”的崭新局面。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是法院人义不容辞的使命。义马市人民法院千秋人民法庭将继续秉持“深入群众之中、奔赴矛盾纠纷源头”的宗旨,致力于将矛盾纠纷化解于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力求以更高效、更快捷的方式为百姓送去公平与正义,切实减轻百姓的诉讼负担。在为民服务的道路上,使“小法庭”持续释放“大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