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门峡中院民一庭多次深入渑池、义马开展巡回审判, 3月至5月三个月时间共调解案件33件,撤诉13件,多数案件做到了当即履行。
一是分门别类,进行摸排。对涉及赡养纠纷、相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或当事人因身体原因不方便参加诉讼的案件以及比较典型的、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组织法官开展巡回审判。
二是不拘形式,便利群众。巡回审判就地审理,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社区等开庭。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减轻了诉累,拉近了司法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增进了与群众的感情,便于协调解决处理纠纷。
三是多元调解,案结事了。巡回审判更注重调解,而诉讼调解则是化解民间矛盾最重要的一种手段。在巡回办案中,法官充分运用包括法律、道德、伦理、情理在内的多元调解方式,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化解双方矛盾,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