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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初见成效集中发放执行标的款30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3-06-06 16:40:19


6月3日,三门峡中院召开“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月执结标的款集中兑付大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应邀参加,会议由主管院领导陈三奇组长主持。

    会上,在社会各界代表和新闻媒体的见证下,梁某等5案申请执行人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标的款300.5万元,并对法院执行工作和法官的辛勤努力表示感谢。

    为扎实开展好“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执行月活动,三门峡两级法院通过“查、限、惩、联”四项举措突出执行工作实效。查,查人、查款、查车、查房、查线索,依法穷尽执行手段使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无处隐匿;限,即“限高令”,通过依法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全力打压被执行人活动空间,迫使其自觉履行义务;惩,充分运用司法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威慑惩处“老赖”;整合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信息资源,联动多方力量协助执行案件,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本次由三门峡中院执行局集中发放的标的款只是全市法院“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以来执结标的款的一部分。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49件,执结标的722.66万元,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和新闻媒体全程参与见证执行案件17件,效果明显,社会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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