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8日星期日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未”爱而来——义马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手册》

  发布时间:2024-05-22 17:41:00


近日,义马法院千秋人民法庭向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手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引导当事人双方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是2024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义马市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手册》,也是三门峡市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手册》。

该案中,原被告双方均为二婚,结婚后共同生育一女儿,后因感情破裂离婚,离婚时约定由男方抚养女儿,但双方就孩子探望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女方遂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承办法官杜娟了解案情后,认为孩子的抚养权、探望权不仅关系到父母相关权利的行使,更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必须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充分听取父母及孩子意见、想法的基础上谨慎处理,避免父母矛盾影响到孩子健康成长。

基于上述思路,杜娟积极组织父母双方到孩子寄宿学校进行现场调解。“婚姻关系可以解除,但父母子女关系不能消除,尤其女儿还在寄宿学校读书,父母应该多给孩子一些关爱,引导她好好学习,努力上进……”调解过程中,杜娟从情、理、法三方面耐心细致地劝说当事人理性对待离婚及子女抚养、探望问题,认真解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手册》,告知作为父母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最终,原被告双方对抚养权、探望权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也就子女探望问题进行了约定,并表示会认真遵守《提示手册》内容,尽力弥补离婚给女儿带来的伤害,关心关爱女儿健康成长。

孩子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手册》的发布,既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温馨提示,也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坚定承诺。下一步,义马法院将持续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担当作为,以司法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推动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曹孟源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