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9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
在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作工作报告
义马法院“代为执行第三人未结工程款案”
作为加强民生权益保障的亮点案件
被写进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会工作报告
保障民生 高效执行——马某某与某建设工程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
案件回顾
马某某与某建设工程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法律文书确定该公司向马某某支付工资款7500元。义马法院立案庭发现本案与新收的9起案件被执行人相同,为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随即启动“立执互联反馈”机制,告知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组织研判后,开通“绿色通道”,与立案庭协商10起案件合并执行。执行法院经网络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到该公司和住所地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某局有未结工程款,经与某局积极沟通,并与被执行人达成一致,工程款直接支付到法院账户,历时9天执行完毕10起案件,及时兑现农民工合法权益。
典型意义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本案立案部门与执行部门,有效协调沟通,准确识别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行动迅速开启“绿色通道”,执行部门通过“线下+线上”筛查方式,最快速度找到可执行财产,历时9天执行完毕10起案件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展现了“义法速度”,体现了“义法人”的责任担当,为保民生、促福祉贡献了“义法”力量。
民生连着民心,办一件实事,暖一片民心。下一步,义马法院将继续加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用心用情为农民工务工创造健康的工作环境,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实到执行行动中来,通过“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