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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义马市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8-23 11:37:43




二〇二三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义马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第一部分 义马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义马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义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查和受理各类申诉案件,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处理涉诉信访。

(三)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四)管理、使用本院的司法警察力量,保证机关和押解人犯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审判执行工作秩序。

(五)负责本院审判工作的管理监督、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六)负责本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上级法院及义马市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七)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八)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及物资装备。

(九)负责本院司法技术鉴定、通讯、网络信息等技术管理工作。

(十)全面领导基层人民法庭工作。

(十一)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使用、考核、奖惩等相关工作。

(十二)自觉接受上级法院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十三)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完成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义马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5 个:一、立案庭 二、综合办公室 三、政治部 四、执行局 五、综合审判庭(1、刑事审判团队 2、行政综合审判团队 3、民事调解+速裁第一团队 4、民事调解+速裁第二团队 5、民事调解+速裁第三团队 6、民事办案第一团队 7、民事办案第二团队 8、信访申诉团队)。派出机构一个:义马市人民法院千秋人民法庭;事业单位一个:义马市人民法院群众工作便民法庭。现有编制 66 个,其中中央政法编制 49 个,行政工勤编制 4个,事业编制 13 个,年末实有人数 59 人。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义马市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具体是义马市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30.8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04.12万元,减少35.22%。主要原因是:一、2022年基建项目未纳入决算;二、因疫情原因一些项目未能完成实施,资金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三、落实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82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6.8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82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08万元,占57.02%;项目支出783.54万元,占42.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1826.84万元,支出为1822.6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44.56万元,支出减少1131.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2022年基建项目未纳入决算;二、因疫情原因一些项目未能完成实施,资金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三、落实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2.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31.61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一、2022年基建项目未纳入决算;二、因疫情原因一些项目未能完成实施,资金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三、落实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人员经费减少。

(二)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2.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625.8万元,占8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44万元,占5.7%,卫生健康支出33.55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58.83万元,占3.3%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53万元,支出决算为182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8%。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19.3万元,支出决算为140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人员经费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7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费用是从上年结转资金中支出,因此未纳入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8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费用是从上年结转资金中支出,因此未纳入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5.5万元,支出决算为4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预算是估算、计划的情况,决算是最终的结果,往往会存在差异。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3万元,支出决算为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由于预算是是估算、计划的情况,决算是最终的结果,往往会存在差异;二、人员减少,导致养老保险支出相对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2.9万元,支出决算为3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由于预算是估算、计划的情况,决算是最终的结果,往往会存在差异;二、人员减少,导致医疗保险支出相对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预算是估算、计划的情况,决算是最终的结果,往往会存在差异。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5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由于预算是是估算、计划的情况,决算是最终的结果,往往会存在差异;二、人员减少,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9.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4.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5万元,支出决算为58.1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7%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8.1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7%,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58.5万元,支出决算为58.1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7%。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

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预算是估算、计划的情况,决算是最终的结果,往往会存在差异。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3.69万元,购置车辆2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报销费。2022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1.22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1310.33万元,下降48.32%。主要原因是:一、2022年基建项目未纳入决算;二、因疫情原因一些项目未能完成实施,资金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三、落实上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人员经费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预算和财务管理完成情况、绩效管理完成情况:年度履职目标相关性、工作任务科学性、绩效指标合理性达标;预算编制完整性达标,专项资金细化率95%,预算调整率37%,结转结余率19%,三公经费控制率99%,政府采购执行率90%,决算真实性、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决算预决算信息公开性、资产管理规范性达标;绩效监控完成率,绩效自评完成率,部门绩效评价完成率,评价结果应用率均为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2年共有绩效自评项目4个,分别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全年预算为73.84万元,全年实际执行数为66.9万元,执行率为90.60%;培训费全年预算为10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将该指标调剂至办案业务经费,全年实际数为8.99万元,执行率为89.90%;业务装备购置经费全年预算为171.7万元,全年实际执行数为124.98万元,执行率为72.79%;办案业务经费全年预算为272.8万元,全年实际执行数为268.05万元,执行率为98.26%。以上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高,均完成绩效监控设定目标,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使得审判业务资金得到持续保障,审判工作质量得到提升,人民满意度持续提升,促进了社会稳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附件


附件;2022年度义马市人民法院部门决算.pdf

责任编辑:赵 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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