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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9 19:09:00


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提升审判公信力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及《河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就义马市2023年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和任期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同时应当遵守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等义务。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公民应当在常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二、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

2023年义马市拟选任人民陪审员63名,其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51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产生人民院审员12名。

三、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

(一)候选人的产生方式。1.随机抽选。2.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

(二)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三)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四)任前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及受理异议的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义马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义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哲。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五、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有关事项

(一)报名期限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92日。

(二)报名地点

义马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千秋路4)

(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推荐表)》一式三份,到义马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领取;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党组织关系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经受理机关现场审核后返还。

六、公告期限

202384-202392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银山    张慧敏

联系电话:0398-5580685

特此公告!

义马市人民法院

义马市司法局

义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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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 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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