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翟斌,男,1975年3月2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52240********,住四川省成都市华润二十四城。
被执行人:唐宏图,女,1974年1月2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51112********,住四川省成都市华润二十四城。
未履行金额:本金276万元及利息、迟延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费28880元,保全费5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金额,具体悬赏如下:100万以内按5%支付悬赏金,超出100万的,超出部分按超出部分的10%支付悬赏金。
悬赏事由:河南省义马市人民法院(2019)豫1281民初86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翟斌、唐宏图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通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条件:悬赏通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及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
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举报电话:0398-5653302
131*****
本通告有效期:2023年2月24日-----2024年2日23日止。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通告告知,本悬赏执行通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O二二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