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义马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于2022年9月30日上午,集中宣判一批犯罪案件,深入贯彻全市法院“凝心聚力、提质增效,大干一百天”活动精神,以实际行动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被告人李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三百二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偷越国(边)境罪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综合案件事实、情节及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依照法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梁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协助将资金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综合案件事实、情节及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依照法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被告人梁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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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集中宣判,是义马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践行使命担当的有力举措,彰显了义马法院坚决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义马法院将继续依法行使审判职能,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加大对刑事案件的判处力度,提高犯罪分子的违法成本,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