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案例评析

义马市人民法院褒扬诚信典型案例 ——被执行人克服困难 主动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22-09-14 18:23:57



长期以来,很多“老赖”拒不履行,降低社会诚信度,让法院执行工作举步维艰,但是也有部分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法院执行,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用实际行动诠释做人的诚信,积极传播正能量。


案例一:被执行人之父代为偿还借款


2017年5月,义马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王某向张某偿还借款本金23万元及利息。裁判文书生效后,张某向义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本金23万元及利息。

在义马法院立案后,经多次调查,未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其父亲听说该案件后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父亲每月代其儿子偿还2000元,并将家中车辆用于抵偿欠款。


案例二:千里返乡还款,双方握手言和


2022年3月,义马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陈某向李某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裁判文书生效后,原告向义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本金5万元及利息。

在义马法院立案后,经多次调查,查访到被执行人陈某在外省某县打工。经协查,法院联系到陈某后,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陈某随即从外省返回至义马,将凑借的130000元款项偿还李某。随后在义马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对于剩余的款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在七天内又凑借26000元偿还李某,李某对于剩余的利息也表示自愿放弃,在案件执行完毕后,陈某随即又踏上了去外省打工的路。


案例三:生活虽困难,打工把钱还


2021年9月,义马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1281民初1594号民事调解书,经民事审判庭调解,确认吴某赔偿受害人卢某22672.57元,因吴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人卢某向义马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查,由于被执行人吴某家中生活困难,家中还有父亲需要照料,其本人还在国外打工维持生计,无法到法院。经义马法院执行局从中调解,通过电话方式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逐个联系,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由被执行人吴某每月偿还卢某2000元。因为家庭条件原因,吴某家中尚有老人需要靠其收入生活,每月偿还2000元已经是其极限,但吴某依然按照和解协议,坚持每月偿还申请人赔偿费用。截止2022年6月,吴某已将赔偿金额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姚雪洋 赵 琛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