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义马市法院紧紧围绕法院审判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完善审判运行、管理、监督三大机制,大胆创新推行“突出一个重点”,“提高两种能力”,“落实三项制度”的“一二三”督促机制,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极大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2012年收案1106件,结案949件。民商案件调、撤率67.87%;执行案件执结率为90.90%;刑事案件审结率为83.89%。
一是突出一个重点:即把审判重心前移到庭前准备工作上,要求审判人员在开庭前认真分析案件的法律关系、双方争议所在,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庭审提纲。
二是提高两种能力:一是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要求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庭审纪律和庭审程序,规范的审判用语;要求准确总结争议焦点,有效引导庭审进程。为此该院采用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庭审进程进行评查及邀请人大代表和资深法官旁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二是提高判决说理能力。要求审判人员在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清楚和裁判理由部分要有理有据。
三是落实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认真落实案件合议制度,防止合而不议、议而不决,流于形式。二是严格认真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案件质量评查会议,对当月所审结的复杂、疑难案件进行评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建立案件评查考核制度。把案件调撤率、发改率、服判息诉率、当庭宣判率等作为每月及年终的考核内容,进行量化,并将其作为考核审判人员业绩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