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0日,义马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针对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况,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并联合心理指导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助力纠正父母监护失职行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义马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义马法院在审理该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通过对被告人的成长及生活轨迹进行调查,了解到被告人小文(化名)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未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长期疏于管理引导,对孩子结交不良少年未及时察觉和制止,也没有充分保障小文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小文有辍学的念头时不加以劝导,辍学后不严加约束,忽视思想道德教育,致其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对此,承办法官联合心理指导师召开了一场特殊的“家长会”,补上了“作为父母,依法应当承担实施家庭教育职责”的法治教育课。同时,为切实增强监护人监护责任意识,承办法官决定对小文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依法履行职责,重视未成年人的身心培育和引导,注重树立良好的家风、家教,更好地帮助小文教育改造。
近年来,义马法院坚持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多措并举,通过涉未成年人案件回访、引入心理疏导等一系列措施,为身处迷途的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下一步,义马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凝聚多方力量,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措施,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