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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法一章】同一交通事故中多人受伤,赔偿先到先得吗?

  发布时间:2022-05-13 15:01:06


同一交通事故中多人受伤,赔偿先到先得吗?

 

随着机动车出行越来越普遍、便捷,机动车交通事故也随之不时发生,而我国法律则规定实行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交强险”)。那么,在同一场交通事故中,出现多个人员受伤,交强险怎么赔偿?先诉先得吗?

 

案情简介

 

张三乘坐李四驾驶的电动车,与王五驾驶的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四负事故主要责任,王五负次要责任,张三无责任。王五驾驶的车辆购买了交强险。李四在本次事故中受伤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三住院治疗后,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张三诉至法院,要求王五及其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却发现李四的继承人李六已经先一步起诉王五和保险公司。

 

法院判决

 

法官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张三在本次交通事故中的合理损失,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按照本次事故中两位被侵权人的损失的比例分别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赔偿义务人按比例予以赔偿。保险公司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张三的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损失共计X万元,其中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赔偿金额计算为:18000元乘以张三的医疗费用损失在二人医疗费用损失总额中占比,剩余医疗费用损失由王五按责任比例承担。张三的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共计Y万元,其中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金额计算为:18000元乘以张三的死亡伤残项下费用损失在二人死亡伤残项下费用损失总额中占比,剩余死亡伤残项下费用损失由王五按责任比例承担。

如:张三的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损失共计3万元,李四死亡前花费医疗费及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损失共计2万元,则保险公司赔偿张三医疗费用为:

张三的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共计25万元,李四的死亡赔偿金等共计60万元,则保险公司赔偿张三死亡伤残项下费用损失为:

 

不足部分由王五按责任比例30%赔偿。

 

法官提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一问一答

 

1、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交强险如果不够赔,怎么分配呢?先诉先得吗?

答: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2、如果同一交通事故中,部分被侵权人没有起诉怎么办?

答:由于未起诉被侵权人的损失无法确定,故法院无法确定各被侵权人损失比例,进而确定赔付金额。

1)建议被侵权人先行协商交强险赔付比例;

2)等待各被侵权人医疗终结一并提起诉讼;

3)告知未起诉的被侵权人及时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姚雪洋 赵 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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