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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法一章】英烈之名,我们共同捍卫!

  发布时间:2021-11-20 19:28:09


山河无恙,离不开英烈的鲜血浸染。英雄烈士以自己的生命捍卫国家的安全与和平,是民族的不朽脊梁。保护英烈,是对历史最基本的敬重;尊崇英烈,是中华民族的情感底线。作为一名公民,应当崇尚和铭记英雄烈士事迹。加强对英烈名誉维护,应当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随着对英烈事迹与精神大力宣传弘扬的同时,也有一些另类的声音对英烈产生质疑。然而,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发表不当言论侮辱英烈的个人及组织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案例介绍

某省发生严重火灾,30名消防队员为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在危急灭火行动中壮烈牺牲。在这一令人沉痛的事实前,某市人霍某却在其朋友圈中发表针对此事带有侮辱性的不当言论并诋毁烈士形象,造成负面社会影响。事发后获取案件线索的该市人民检察院经初步调查立案,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依法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追究被告霍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权、荣誉权的民事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件并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诉求,判令被告通过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霍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悔意,当庭宣读致歉信并在报纸上刊发,向英烈亲属和社会公众表达歉意,尽力消除自己所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第一款规定的行为,需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应当向检察机关报告。

英雄烈士近亲属依照第一款规定提起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官提醒

“英雄者,国之干”。一个向上的国家与民族,从不会忘却捍卫国家安全与利益的英雄烈士。保护英烈就是保护我们的伟大民族精神,我们每个公民都应当铭记烈士们的功绩,要怀着对英雄烈士高尚的情感,崇尚英烈、捍卫英烈。《英雄烈士保护法》《民法典》《刑事诉讼法》都对侵害烈士名誉权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从制度上进行完善,充分彰显法律的威严和国家尊崇、保护英烈的坚定意志和有力行动。

知识点来了

当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检察机关一般会通过书面形式或发布公告的方式告知英烈近亲属,确认其是否提起民事诉讼,如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不提起民事诉讼,则依职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程序,最大限度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一问一答

问:我看到朋友圈里有人辱骂烈士,找他理论,他说他在自己的微信里说别人管不着,是这样吗?

答: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利用自己的社交账号发表针对英烈的不当言论已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

问:网上一些针对无近亲属英烈的侮辱性言论要怎么追责?

答: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提起民事诉讼时,检察机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责任编辑:朱 康 姚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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