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义马市人民法院秉持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立足学史力行,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谢谢你们,真是太感谢了!为讨要这几万块钱我们跑了两年多,以为都没戏了,没想到你们一晌工夫就解决了!”8月16日,义马市人民法院民二团队经过不懈努力,当庭一举调解两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当事人刘某某与张某某当场握着承办法官的手不住道谢。
两案被告严某,将自己承包工程的外墙粉刷和窗口炮楼抹灰工程分别分包给原告刘某某和张某某,二原告完成工程后,扣除已支付的费用,被告分别还拖欠二原告劳务费48900元和15500元,经二原告多次讨要,被告严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支付。无奈之下,二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严某诉至义马法院。
案件受理后,义马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团队高度重视,考虑二原告家在外地,当前正是疫情防控重要时期,且两案系同一被告,为减轻原告诉累,案件承办法官决定将两起案件合并审理,争取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矛盾。
8月16日上午,案件承办法官对这两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分别展开了调解工作,既有一针见血的政策攻心,又有面对面疏导规劝,还有背靠背批评教育。案件承办法官首先向被告人严某释明国家的政策、法律,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希望他能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及时支付拖欠的工资。同时,又耐心地与两名原告沟通,希望二原告对被告方受疫情影响的困境给予一定的理解。通过承办法官的批评教育,被告认识到自己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错误行为,并向二原告道歉,原告刘某某、张某某表示给予让步。
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严某当庭承诺2021年11月16日一次性付清刘某某、张某某工资共计64400元,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