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机动车都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交强险属于一种强制保护,为的是维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购买了交强险,很多车主开车也更放心了,很多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在交强险限额内就足够赔付。但是就有这么一种情况,车主购买了交强险,最后还是要赔钱。
案例介绍:张三、李四、王五三人是朋友,关系很好,时不时在自己家整几个菜配上酒小聚一场。这天晚上三人又在张三家喝酒,酒后李四、王五准备回家,李四提出俩人家离得都远,想借张三的车辆开着回家。张三想着,虽然李四、王五俩人都没驾驶证,也都喝了酒,但是关系铁嘛,自己知道他俩是会开车的,不借是不是会被说不够朋友?再说也不一定会出事,自己开了这么些年的车不也没出啥事。抱着这种侥幸心理,张三就把自己的车借给了李四、王五。李四开了一段时间后,将车交给王五开,在王五开车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两名行人死亡。王五因此承担刑事责任。张三的车购买有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付后,起诉向张三、李四、王五三人追偿赔付款项。张三愕然发现,他一直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他开了这么多年没出过事的车,最终还是出了事,他关系这么好的两个朋友,终究再也做不成朋友,他购买了交强险,自己还得赔钱。
法院判决:法官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王五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驾驶车辆,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支付的赔偿款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王五无证、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具有重大过错,应承担60%责任。李四在醉酒时向他人借得机动车,并明知王五无证、醉酒,将机动车交给给其驾驶,亦负有过错,应承担30%的责任。张三作为车辆所有人,明知李四、王五无证且醉酒,而将车辆交给李四驾驶,也具有过错,应承担10%责任。
法官提醒: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证驾驶、醉驾毒驾等情形下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在赔偿交强险后,可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
借用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出借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知识点来了:
1、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2、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问一答: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有哪些情形呢?
没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过期、驾驶证被吊销、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驾驶不符合准驾车型的机动车等等。
2、无证驾驶、醉驾毒驾等情形下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哪些赔偿呢?
人身损害赔偿。
3、无证驾驶、醉驾毒驾等情形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能向保险公司主张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财产损失吗?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