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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卫士】义马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团队负责人陈秋敏--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20-11-10 10:51:19



陈秋敏,女,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义马市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刑事团队负责人,自担任法官以来,对工作认真负责,在基层法院审判人员少,审判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她一人身兼数职,加班加点,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秉公执法,从严从快惩处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曾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2010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被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等荣誉。

一、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她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基层法院审判人员少,审判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她一人身兼数职,白天开庭调查案件,晚上阅卷书写法律文书,繁重的工作量,使加班加点已成为正常,但她都始终如一,无怨无悔,敬业爱岗,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刑事审判工作中,克服涉黑犯罪案件涉案罪行多、罪名多、涉案被告人多、审理难度大等因素,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刑事审判工作中,从严从快惩处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保障了义马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在审理被告人茹某某、李某等多名被告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涉恶犯罪案件中,在庭审前,仔细审阅卷宗,庭审中做到认真调查质证,在被告人当庭拒不认罪、自己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依法的对涉案的5名被告人予以严惩,判处被告人十六年至二年不等的刑罚。三年来,共审结涉黑恶案件5件,判处犯罪分子20余人。

二、公正司法,稳托手中的天平。


刑事审判事关公民的人身自由,她深刻理解百姓对公正的渴望和期待,不枉不纵、公平公正,坚守刑事案件罪与非罪的界线,不放纵一个罪犯,也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使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都经得起考验。三年来,个人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判处犯罪分子700余人,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赤诚之心,托起了的法律的天平。在审判被告人杨某某受贿、董某某行贿等案件中,灵活运用法律措施,不辞辛苦多次往返西安,为国家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特别是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等新类型案件的出现,涉案被告人多、涉案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工作量大,长期伏案工作,使他积劳成疾,2019年底晕倒在审判台上,家人、朋友也曾劝过她,一个女人整天和犯罪分子打交道太危险,可否换个岗位,但她毫不畏缩,排除重重障碍,她始终认为惩恶扬善,是一名法官的天职,仍然坚守在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

三、寓教予审,积极挽救失足的未成年。



对于未成年犯罪的特殊主体,她认真做到贯彻未成年犯罪的刑事政策,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把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融于在庭审过程中,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主动担任我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结合所办案例每月抽时间到学校为同学们上法治课,防范于未然,使我市在校生逐年犯罪降低,截至目前,我市连续二年没有未成年在校生犯罪案件发生。在处理案件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起因比较简单,多数为初犯、偶犯,犯罪恶性较小,通过教育感化均能表现出认罪悔罪的特点,依法适用从轻减轻处罚的基础上,对符合适用缓刑条件和具有帮教条件的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将其放到社会、家庭中去改造,给未成年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经她判决的多数未成年被告人被适用缓刑后,已有数十人顺利通过高招,被不同高等院校录取。

四、廉洁勤政 一身浩然正气。

公生明,廉生威,廉洁的工作作风是公正办理案件的根本所在,是法官威严能否真正体现的关键,在工作中,她正确树立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对干警“五个禁令”,省高院的"六个不准",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秉公办案,无私执法,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她执着坚定的一名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面对各种利欲和诱惑,从不为之所动,几年来,共拒绝收受礼品和馈赠不计其数,退回和拒收现金数万元。但她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就要对得起人民赋予我的权利,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

责任编辑:朱 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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