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马法院在“攻坚克难”集中执行活动中,采用集体会诊制度,灵活运用执行威慑效果,成功执结一起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将信访苗头化解,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川籍农民工金某申请执行安阳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承办法官电话通知被执行人义马项目部负责人牛某履行债务时,牛某辩称工资已经支付,且有申请人2011年10月11日出具的收到条及证人孙某为证。调查中,申请人则称坚称未收到工资款,并提供了催要工资过程的电话录音。考虑到该案件执行可能出现的后果,执行局法官们共同研究对策,决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承办人按时向公司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确定履行期限,要求以被执行公司的名义提出书面执行异议、证人到法院当场做笔录,责令试图出面协调此事的经理何某提交公司委托手续,同时严正告知提供虚假证据、妨碍执行可能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起初牛某存在侥幸心理,企图私下指使证人更改时间,被办案法官及时识破,严厉地进行批评教育并继续施加心理压力。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压力下,经理何某将拖欠三年之久的两万元工资款全部付给金某,拿到血汗钱的申请人对我院的执行力度与执行效率给予了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