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义马法院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统揽指导法制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中央政法委及上级法院的重要工作部署,认真抓好“五个注重”,不断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工作质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服务三项重点工作,实现了法制宣传工作跨越式发展,五年来该院省级以上媒体发稿从2006年的91篇增加到2010年的505篇,增加了4.5倍。2010年省级以上媒体发稿占义马市发稿总量35%,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在了三门峡市基层法院的前列,位居义马市政法系统首位。近日,该院被义马市委、市政府授予2006年至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以健全规范考核机制为着力点,注重强化突出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该院不断完善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制,重点体现年初定目标,每月一通报,季度重督促;半年一小结,全年总考评,与工作任务绩效同等考核,明确责任量化考核,严格考评制度,实行法制宣传工作一票否决制,严格奖惩兑现,部门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年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是以创造硬件条件为基础,注重宣传工作的健全性。该院党组一贯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大力引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在工作上对宣传部门和工作人员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克服资金经费紧张不足困难,积极为宣传人员争取各种学习培训机会,安排参加各种培训班,提高其政策水平、新闻意识、写作及对外宣传能力。在宣传工作政策倾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更新宣传工作必要的设备。购置配发摄像、照相器材等必要的宣传用品;不断充实壮大通讯员队伍,在各业务庭明确1-2人担任兼职信息宣传员,整合全院力量,形成了一支以新闻发言人、新闻联络员、专职宣传员、网络阅评员为主力的宣传队伍。
三是以与媒体的沟通交流为契机,注重法院宣传的主动性。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面对面地与媒体进行交流沟通,充分利用案例资源,为各媒体的涉法栏目提供素材,支持媒体采访报道法院工作;同时积极赢得媒体对法院宣传工作的支持,加强主动投稿工作力度,尽可能地争取宣传平台,最大限度地将法院工作推向社会。
四是以把握宣传重点为主线,注重法院宣传的全面性。及时向媒体反馈法院的日常工作重点、专题工作亮点及法官的突出事迹;对重大事件或重要宣传题材,邀请多家新闻媒体同时报道,突出宣传效果;同时注重宣传的全面性,做好常规性宣传与动态宣传、工作宣传与个案报道、宣传工作与宣传典型的“三兼顾”。
五是以拓宽合作渠道为基础,注重法制宣传的广泛性。工作中不断加强交流沟通,广交媒体朋友,建立真诚密切合作关系,拓宽外宣工作渠道,加大平面媒体宣传力度,多方努力,先后与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人民网、新华网、人民法院网、大河网、法学网、青年导报、河南科技报、河南经济报等媒体建立经常性联系,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应,对法院动态性工作、重大活动、重要新闻或重要选材采取多家新闻媒体同时报道,以扩大宣传效果,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直观快捷的特点优势,制作专题节目,加大立体媒体宣传力度,集中宣传三项重点工作、法治理念活动、平安建设等专题活动,与人民群众直接交流,使他们全面了解我院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的良好社会形象,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