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豫1281民初1534号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30 10:29:32
河南省义马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宁平:
本院受理(2019)豫1281民初1534号原告茹发守诉韩庆国、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巡回法庭审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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