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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法院以“三个注重”推进量刑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1-10-27 09:08:38


    刑事诉讼量刑规范化试行以来,义马法院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改变以往凭经验、靠估堆的做法,立足“三个注重”,着力推进量刑规范化,使量刑更加规范、更加公正、更加透明。

    一是注重规范法庭量刑程序。在法庭辩论阶段,将量刑纳入审理程序,先由公诉人提出量刑建议,再由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量刑进行辩论,使被告人对其所犯的罪行,应受到的处罚有明确的认识。

    二是注重量刑过程的规范、透明、公正。改变以往“估堆式”自由裁量的量刑方式,自制量刑评议表,做到一名被告人一份评议表,在评议表上详细记载被告人定罪、法定刑、量刑情节等内容,将量刑各环节一一列举,按照“宣告刑=基准刑×(1±X%)”的公式进行换算后,最终得出应判的有期徒刑,使整个量刑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公正。

    三是注重提升被告人的认罪率、服判息诉率。该庭对受理的《指导意见》所涉及十五种罪名的150余起刑事案件,适用了量刑规范化。在宣判时,除宣读判决书外,还将根据被告人自首、立功、赔偿、认罪等情节换算最终得出的刑期,予以释明,使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量刑都有准确的认知,让被告人心服口服,不断提升被告人的认罪、服判息诉率。

责任编辑:刘迎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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