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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铁腕扫黑除恶 忠诚履职维护执政根基

  发布时间:2019-05-08 16:21:26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指出:“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人民法院必须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打赢这场持久战、攻坚战。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分工合作,增强打击合力。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人民法院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组建坚强有力领导小组,组建实力强大专案小组,构建常态化学习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要克服“一阵子”思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长期工程抓常抓长、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其次要凝聚共识,建立“横向”合作机制。强化“一盘棋”的大局意识,统筹协调立案、审判、警务、后勤、信访等部门,研究制定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全流程“施工图”,将立案、审理和执行工作流程化、规范化,逐步将各部门打造成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战斗堡垒。再者加强联动,形成“纵向”打击合力。实现上下级法院信息资源共享,运用司法大数据进行摸排、分析和研判,与公检、纪检监察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快速反馈移送工作机制,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腐败问题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聚焦重点领域,突出打击重点,铁腕扫黑除恶。人民法院对黑恶势力要坚决亮剑,必须“打准打实”。处在扫黑除恶最前沿的基层法院,一定要聚焦重点精“准”打击,切实做到认真查明事实,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突出整治执行“老赖”,深挖黑恶势力潜伏在各个环节的“保护伞”。严格适用监禁刑,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坚决查封、扣押、冻结和没收黑恶势力的全部违法犯罪所得,彻底摧毁其滋生蔓延的经济依托。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专项斗争的法治化水平。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分析、准确把握黑恶势力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加强法治宣传,坚持把宣传发动贯穿专项斗争始终,加强以案释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扫黑除恶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不忘初心使命,忠诚履行职责,维护执政根基。人民法官要忠诚履行责任,持续深入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紧密结合,确保在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中有“伞”必挖、逢“伞”必打。对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要深挖彻查、严肃处理,坚决绳之以法。要以积案和线索清零为目标,继续突破一批大要案,及时发现、打击网络空间、新兴领域黑恶犯罪,坚决查处各类“保护伞”,彻底扫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

    目前,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迎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深水区、攻坚期。人民法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铁腕扫黑除恶,依法打击黑恶犯罪势力,坚决维护党的执政根基,夺取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促进政治生态、社会生态不断好转,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特别是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

责任编辑: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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