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法官,天这么冷,还麻烦你们来医院给我送钱!这下我看病就不作难了!”12月10日,当接过义马法院执行干警送来的10000元执行款时,躺在病床上的李某某感动的热泪盈眶。
2014年7月,李某某支付17.5万元购买王某某位于义马新区办事处马岭社区的一处自建房,后李某某发现该房屋早已被王某某卖给他人。李某某多次与王某某协商退还房款未果,将王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某退还购房款。该案经过法院一审、二审,最终判决王某某向李某某支付17.5万元购房款,但是王某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经法院执行干警多方努力,被执行人王某某履行了35000元,并与申请人李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从2018年3月起每月偿还申请人5000元。不久前,申请人李某某突遭车祸,头部受伤左腿骨折住进了医院急需用钱。给承办法官杜娟打电话,称被执行人近两个月都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为解除李某某的燃眉之急,执行人员多次在傍晚和凌晨在王某某住地附近蹲点堵截。功夫不负有心人,12月10日,终于成功“堵到”了王某某。经过执行人员多次规劝无果后,决定对王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王某某当天就将10000元送至法院,并承诺12月25日前再向法院缴纳3万元,2019年3月底之前全部付清。考虑到李某某住院行动不便,执行干警收到执行款后第一时间就将10000元执行款送李某某的病榻前。于是便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