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豫1281民初959号民事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8-11-07 15:24:59
河南省义马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郭柏松、陶春莲
本院受理原告廖红顺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豫1281民初9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民事办案第五团队 承办人赵淑云
电话:0398-5581669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赵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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