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8月31日中午,三门峡灵宝市新区八方公司工作人员驱车一百多公里专程为义马市人民法院送来一面锦旗,该院承办法官“秉公执法,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态度倍受赞扬。
八方公司牵涉的是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原告樊某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2017年3月1日,樊某将自己所有的一半股权通过协议转给了该公司的法人许某,约定许某于2017年4月1日前将转让款全部付清,樊某将所转让股权变更登记于许某名下。但到约定日期,许某因各种原因未完全履行该协议,导致樊某将许某及八方公司起诉至义马法院,并将被告许某的股权及账户进行保全。赵庭长接到案件后,经了解案情,觉得双方的分歧不大,且有协议在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未达成协议。开庭审理后,因双方依然有调解意向,赵庭长就双方的分歧多次组织调解,向双方讲明利弊,规劝本来是合伙人,要想解决纠纷都各让一步,才能尽快解决问题。2017年年底,经过赵庭长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该案调解结案,为许某节省了近1.5万元的诉讼费用支出。
调解书送达后,在履行阶段双方又产生了些分歧。被告许某出于对赵庭长的信任,又来寻求帮助。本来该案件已经调解结束,当事人去找执行部门就可以了,但是赵庭长为了当事人能够顺利履行,就又不辞辛苦,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斡旋,经过三番五次调解,终于在调解书约定的履行期限8月30日前双方履行完毕。不仅使纠纷得到解决,而且公司经营也不受影响,让许某一年多来因此事而压在心头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下了。八方公司对赵庭长在办理他们公司所涉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中,不厌其烦的耐心调解的工作态度心存感激。在赵庭长的一再推辞下,他们还是风尘仆仆为赵庭长送上锦旗以表谢意。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