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务中,该院发现存在部分当事人思维固执、态度强硬,因琐事反复上访的现象。这部分当事人性格暴躁、易怒,稍不如意,指责、谩骂法院工作人员。上述当事人可能存在心理、性格方面的问题,以致于其看问题、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与普通群众不一样,如果不及时疏导其心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想帮助其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将是非常困难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为民司法精神,解决当事人可能存在心理问题,提高诉讼服务水平,义马市人民法院近日选派两名法官参加社会心理服务培训班,提升干警自身整体素质,以加强对不理性的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当事人合法、合情、合理的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培训人员。义马市法院党组对社会心理疏导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高度重视,精选两名员额法官参加社会心理疏导服务和危机干预心理咨询师培训。二是增长法官社会心理疏导专业知识,提高法官社会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技能,及早发现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法官通过对包括心理学在内的社会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知识的系统学习,能够不断的调节自我,积极主动的适应社会环境,不仅能缓解自身压力有利于身心健康,而且能及早发现情绪低落、不稳定的当事人,通过个性化,人性化的社会心理疏导服务,帮其解决情绪、心理上所面临的困难,避免出现过激事件。三是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法官须面对各种各样的当事人,耐心细致的倾听当事人的心声,摸清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并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对于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当事人及时进行必要的危机干预,不仅可以稳定当事人的情绪,而且可以有效促使当事人和解、调解,顺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引导群众理性维权。通过与当事人的直接沟通,评估当事人因矛盾纠纷而产生的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坚持为民司法的立场,从人文关怀的理念出发,制定个性化干预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心理疏导对当事人安抚情绪与释理解惑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