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法官群体的心理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法治事业的发展前途。法官的审判过程与其心理健康息息相关。心理健康是法官作出正确的法律判断的前提,是裁判思维的基础。关注法官心理健康,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法官缓解心理压力,增强对心理疾病的免疫力和自我调适能力,势在必行。
关键词:法官;心理健康;心理压力;心理疏导
2018年5月20日《人民法院报》连续刊登了两篇关于法官因公殉职的报道[1],由此可见,人民法官所承受的工作压力之大,不排除二位法官存在心理压力长期得不到疏导,以致于转化为身体疾病,最终积劳成疾,英年早逝的可能。二位法官的病逝让人痛心,国家痛失英才,家庭失去了顶梁柱,人民失去了好法官。由此可见,始终保持健康、积极、乐观的心理状态多么重要!人不可能没有情绪不好,感觉压力巨大,抑郁或狂躁的时候。法官肩负着公正司法、维护法律尊严、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解决社会矛盾的难点、焦点问题,始终处于风口浪尖之上。案多人少、社会期望值高、职业风险日益增大等诸多问题使法官感到压力巨大。由于法官面临着方方面面、各种各样的压力,因此也难免不同时期、不同程度的存在焦虑、抑郁、易怒、狂躁等不良情绪。当法官出现不良情绪或心理阴影时,应及时进行心理疏导,释放不良情绪,找回乐观、积极、昂扬向上的心境。法官的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亟待解决。面对司法改革的风口,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盼,加强法官队伍心理健康建设势在必行[2]。
一、法官心理健康状况调查
(一)压力调查结果
对法官压力状况进行测试,发现61.7%的法官感受到较大的工作压力, 11.7%的法官认为工作压力极大[3]。此外,有研究指出30-40岁年龄段的法官们所感受到的压力最大, 30岁以下的次之,40-50岁年龄段的法官压力最小;就部门而言,执行局的法官压力最大;从工龄上看,工作15-20年的法官群体压力最大[4]。
(二)SCL-90 调查结果
对法官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大多采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进行调查。以往研究发现被试法官心理健康状况低于全国常模水平,不同工作年限法官在躯体化、强迫症状、焦虑方面存在显著差异[5] 。而基层法官的心理健康问题更加明显,表现在躯体化、强迫症状、忧郁、焦虑、敌对、偏执、精神病性因子得分均显著高于常模,差异极其显著[6] 。
(三)职业倦怠量表调查结果
职业倦怠(job burnout)是指个体因为不能有效地应对工作上延续不断的各种压力,而产生的一种长期性反应,包括情绪衰竭,玩世不恭和成就感低落。最近有研究者对115名法官进行了职业倦怠调查,结果发现被试职业倦怠水平较高,特别在成就感低落方面[7] 。
从上述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关注法官心理健康已经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二、法官心理健康问题的种类
在生活、工作中,法官可能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健康问题:不能正确地认识自己,不能正确地认识别人,不能正确地对待工作,不能正确地处理好人际关系,不能正确地对待环境等。法官可能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亚健康已向人们提出严重警告,如不重视,采取措施,极有可能诱导心理、生理等诸多疾病。根据法官的年龄、岗位、级别不同等差异,法官可能存在以下几种不建康的心理状态。
(一)年龄差异导致逃避心理
由于工作压力大、职业风险高、职业保障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法官选择离开法院系统,基层法院年轻法官的思离倾向尤为明显。年轻法官经历种种考试、层层选拔,终于步入法官序列,虽心怀美好憧憬,但面临繁重的案件压力,既担心上诉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又担心当事人缠诉上访,还要协调各种关系,应对各种考核。当压力大于年轻法官的承受力时,其极有可能产生逃避心理,选择其他职业(如遴选到其他单位),年轻法官的流失率已远远高于老法官,部分基层法院已出现法官断层现象。
(二)岗位差异导致避战心理
案件本身就是当事人之间产生了矛盾,无法自行解决,法院判案也难以让所有当事人均满意。法官的裁判一般要求泾渭分明,一方胜诉,另一方败诉大多是必然的结果。当事人输了官司易迁怒于法官,若赢了官司因种种原因而执行不到位,更怪罪于法官,因此法官始终处于矛盾纠纷中,承受着多方面压力、风险。民事案件案多人少尤为突出,审判压力巨大;刑事案件职业风险高,审判能力、技能要求高;行政审判案件增速比前两类案件都大,涉及官民纠纷、拆迁、违章拆除的难案、新案数量逐年加大,审理难度也不断提高。种种状况造成有的法院部分法官想到综合部门工作,而不想在一线办案。
(三)级别差异导致失衡心理
与其他政法部门相比,法院对法官的业务素质要求更高,管理更严,责任更重。法官的工作更累,工作压力更大。审判活动中,律师可以获得高额的律师费用,但其所做的努力与法官的付出、承受的压力及职业风险相差甚远。这种对比心理使得个别法官,对工作消极怠慢,精神消沉。法院内部各层级之间也存在压力,对于普通干警,如何更好地完成工作,获得升迁机会,同龄人之间的竞争,也是一种不小的压力,加剧了心理上的不平衡。
三、法官心理健康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职业原因
审判压力大。案多人少一直困扰着基层法院。法官不仅要尽其所能的促使当事人和解、调解,尽可能的和谐司法,也不可避免的对不能调解结案的案件公正判决,对败诉方还要做判后答疑等工作,还要关注社会舆情、社情民意。法官还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尽可能的提高司法质效,提高审判技能,驾驭庭审能力,揣摩当事人心态、作出信访等级评估、危机预案措施等等。
职业风险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曾强,法官作为矛盾纠纷的裁决者,始终处于各种矛盾的漩涡之中,职业风险越来越大。当法律事实与客观真实相冲突时,法官只能依据法律法规及庭审调查查明了的法律事实作出公正判决。由此,不同的理解、不同的视野也往往造成当事人与法官的矛盾冲突。当事人通过各种手段(如新闻媒体)诋毁法官的现象时有发生。极个别法官被问责的现象时见媒体报道。法官职业风险日益增大。
信访压力大。存在极个别的当事人思维固执、态度强硬,因琐事反复上访。这部分当事人性格暴躁、易怒,稍不如意,以自杀、绝食相威胁,或者指责、谩骂法院工作人员。这部分当事人可能存在心理、性格方面的问题,以致于其看问题、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与普通人不一样,如果不及时疏导其心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想帮助其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将是十分困难。这部分当事人也给法官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
(二)个体原因
自我心理疏导能力差。法官开展工作,面对各种各样的压力是不可避免的。大多数法官都能自我心理疏导,通过体育运动、唱歌、旅游等各种方式进行自我心理解压。但也存在个别法官遇到压力,不会进行自我心理疏导,工作中遇到疑难案件,不善于向其他法官学习,片面的理解“不过问他人手里的案件”,钻进死胡同,案件握在手里,久久不能结案,久而久之,对自己的能力产生怀疑,不自信,形成恶性循环。在工作中遇到当事人缠诉,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甚至把不良情绪带回家里,将个人压力扩散到整个家庭。
提升晋级难。法官的职务晋升空间有限。对一线办案法官来说,存在承受巨大的压力,大量的付出,在短时间内无法得到相应回报的可能,从而产生失落感。
(三)社会因素
亲友压力。我国自古以来都是人情社会,人情关系往往在生活、工作中无处不在。请托说情之风盛行。法官也是人,不可能完全排除同事、亲朋、上级等各种关系的干扰。办案中最让人可怕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来自于案件之外的各种干扰。
舆论压力。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新闻、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力量给法官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一些媒体的不恰当报道可能引导社会公众对法院公正审判的无端猜疑,给法官带来巨大的工作压力。
社会期望值过高。群众往往认为法官是正义的化身,法官所作出的结果必须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往往因为对法律、法理等不同角度的分析、理解而产生不同的看法和认识。一些案件上诉后被改判,原审法官可能会被扣上“腐败”的帽子。此外,法官的业余生活也受到诸多的限制。法官也是人,也吃五谷杂粮,也有生活,也可能犯错误,群众往往因法官的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将法官全盘否定,无端指责。
四、如何解决法官的心理健康问题
如果法官的心理压力不能及时得到舒缓、排解,就会相应地出现不良心理情绪。这些不良心理情绪体现在工作中就是:法官的一言一行在面对当事人时,往往可能会发生语言冲突、交流障碍、表情不睦、态度不端等言行;法官对法官职业理想信念的迷失和对法官职业理念的冷漠,法官的事业心和进取心都可能动摇。上述现象都可能进一步引发人民群众对法官司法公正的合理性怀疑。因此关注法官心理健康,注重个性化、人文化、科学化,体现以人为本,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如何让法官始终保持乐观、积极、昂扬向上的建康心理,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自身方面
法官良好的健康心态是法官队伍素质建设的根基。心理素质是法官整体素质的基础,心理健康是心理素质的核心。
法官拥有良好的健康心态,对于提升心理素质,促进道德素养,塑造高尚人格,培养良好情趣,增强进取精神,具有十
分重要的意义。法官需要不断地汲取心理营养,陶冶情操、提高品位、完善人格使心灵得到滋养,从而疏导和排解心理压力,以阳光的心态和正确的言行履行完成好公正司法的神圣职责。那么法官怎样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呢?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要想始终保持乐观、积极、健康的心理状态,法官必须从自身做起。积极、建康的心理状态能使法官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全的人格。法官只有保持良好、健康的心理状态,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为社会、为他人多做贡献,同时也彰显了自我的价值。要想始终保持心理健康,正确地、真实地了解自我,接纳自我,包括不成功的过去,正确的感知真实的现实,破除幻觉和偏见,努力地适应现实,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不仅要努力学习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更要在生活、工作中实践,要在实践中检验自己是否真的理解了相关心理健康的知识或技能,是否能真的灵活运用相关知识或技能。要尽快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或技能转化为工作能力,在生活、工作中不断地运用,不仅加深了对知识或技能的理解,同时也不断地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让可能有心理方面问题的朋友或群众得到及时疏导。
(二)法院方面
法院是法官的大家庭,对法官心理健康的成长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法院应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法官的心理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法官疏解心理压力,解决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
1、设立心理服务疏导与危机干预机制。聘请资深心理咨询方面的专家、教授开设心理疏导专题讲座,净化心理,疏导不良情绪,开阔视野,排解法官因繁重工作而产生的紧张情绪、抑郁烦恼。
2、营造健康、和谐、独特的法院文明氛围。法院是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大家庭。法院应让所有的家庭成员感受到亲切感与归属感,每一个家庭成员也应积极、主动地融入法院的大家庭中。法院应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甚至可以和法官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结合起来开展一些既丰富专业知识、提高职业技能,又增进同事友谊,提高团体凝聚力的活动。这些活动不仅使法官有了展示才华、能力的舞台,进一步提升自信心,还使法官之间以及法官与其他工作人员之间有了互相协作、互相倾诉的机会,让法官紧张的工作压力有了适当的放松机会。法院通过这些活动引导法官强健身心,愉快、高质高效地工作,享受生活与工作带来的乐趣。
3、培养法官健康的职业心态。法官只有认识到法官是神圣、崇高的职业,对自己所从事的审判事业有尊荣感,有清醒、正确的自我认识,才能遇事慎权、慎独、慎微、慎欲,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法官应当尊重人、理解人,要有宽广的胸怀,文明司法,行使好人民所赋予的审判权、执行权,“以人民为中心”,热情、真挚、耐心、周到的为人民服务,让每一位群众都能感受到公正司法的温暖阳光。
4、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让每一位“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付出就有回报,真正地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功者奖、违者罚、劣者出”的局面,最大限度的调动法官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激发他们的潜能与活力。
(三)家庭方面
家庭的支持对法官做好本职工作非常重要。因为只有家,才有停泊的地方,有苦有委屈可以在家中诉说,缓解和释放压力,有不解的问题可以寻求答案,有了家庭的支持,才可以在前行的道路上走得更好、更远、更精彩。我们应追求的是事业和家庭和谐发展、互为动力:家庭和睦了,工作自然动力十足;工作上有烦恼、情绪低落时,如果你的家人给你一个微笑,给你递一杯水或者一个安慰,你就会立刻释放压力,马上感觉轻松了许多,你的思路又回归清醒,回到乐观、积极、建康的正轨来。
一个成功男人(女人)的背后总是有一个女人(男人)在默默地付出。家庭的和谐温暖给予法官无穷的力量。作为法官的家属,应充分理解法官的压力,并予以关心、理解、关爱、体贴。
(四)社会方面
要减轻法官压力,提升法官心理健康水平还应完善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包括合理确定法官编制,合理提高法官经济收入和政治待遇,建立完善职业保险制度,合理提升法官福利水平等方面[3]。要建立健全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社会福利保障和政治保障待遇,让法官有心理上的认同感,让法官能真实感受到作为法官的职业荣耀。
此外,每一个公民特别是媒体工作者应当有意识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减轻法官的舆论压力[8]。社会各界尤其是党委、政府、人大及新闻媒体还需加强对法官的人文关怀,进一步支持法院工作。
法官要关注自身的心理状态,时刻保持乐观、积极、昂扬向上的健康心态,真正做到用“心”与人民群众进行交流互动,赢取“民心”,才是真正将“以人民为中心”,公正司法落到了实处。开展法官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就是要倡导广大法官不断培育和塑造自己:在耕耘中成就事业的心态;在岗位中感知尊荣的心态;在情谊中体味友爱的心态;在心灵中注入平和的心态。由此可见,法官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既是法官思想脉搏的“稳压器”,又是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助力器”,将在法院政治思想工作建设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势的需要,法官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还会更加日益凸显,必将会对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特别是对提升高素质法官队伍建设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9]。
参考文献
[1] 张之库、严怡娜.痛!辽宁法院法官助理黄辉心梗殉职.人民法院报,/2018年/5月/20日/第001 版;费文彬、黄明强.惜!南宁江南执行法官何勇患癌辞世.人民法院报,/2018年/5月/20日/第001 版;
[2] 李强 .切实维护法官的心理健康.人民法院报,/2017 年/7 月/27 日/第 002 版
[3] 于鑫.法官职业压力的内在原因与组织支持完善.山东审判, 2013,29(4):54-58.
[4] 王鑫,王惠萍. 法官的心理压力与纾解.山东审判,2015,31(3):58-60.
[5] 马慧,李秀影,高红新等.我国法官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及元分析.现代预防医学,2015,42(21): 3855-3859.
[6] 龚小玲,张庆林.中基层法官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结果分析.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8,16(1):88-90.
[7] 陆琪. 法官心理契约、工作情境与职业倦怠的关系模型.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6,(2):113-115.
[8] 卢君.大力加强法官心理健康文化建设.中国审判新闻月刊.2013,(94):98-99.
[9] 马丽萍.培育和塑造法官良好的健康心态 夯实高素质法官队伍建设之根基——全国法官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报告.人民法治.2015,(10):67-75.
(杨琰珂,义马市人民法院研究室,审判员,联系电话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