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院长,咱法院对我们农民工的案件太重视了,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案了,还帮我们挽回了损失,真不知道咋感谢你们呢?”2017年12月14日上午,朔风凛冽,寒气袭人,但义马市人民法院千秋法庭调解室却是一片温馨暖人的气氛。该院院长张俊叶亲自办案成功调解一起涉农维权案,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85000多元,年近六旬的农民工方某与该院院长张俊叶拉着家常道不完的感激之情。
是什么原因让方某如此感动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原告方某系义马村农民,2016年6月份,受雇于被告梅某到义马煤业综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工地打工,方某在工地打工期间右脚被砸伤,因赔偿问题,原被告双方经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原告方某诉至义马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5817元。全省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中,张俊叶院长受理该案后,作为案件的承办人,她认真阅卷,细心梳理案情,找到问题症结,努力寻找共识的调解方式。
12月14日清晨,雨雪乍停,张俊叶院长一大早就冒着严寒踏着积雪,亲自到义马法院千秋法庭办理这起涉农维权案件。她经过深思熟虑,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明确,双方争议不大。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她首先大力宣传全省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声势,以劝导被告为突破口,对被告释明法理。同时,强调以人为本的重要性,希望双方抱着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的态度,规劝原告考虑被告的实际情况,在还款期限上适当宽限有利问题解决,奉劝被告认清形势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兑现承诺筹集资金及早履行法律义务,共同促成圆满解决纠纷。张院长通过情、理、法交融引导,一步步消除了矛盾双方的分歧,最终使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张俊叶院长亲自将调解书送达原被告双方,原被告双方对案件的结果都表示满意,双方和好如初。临别时,张俊叶还向双方当事人赠送了涉农维权普法宣传册,嘱咐他们多学法律知识,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张俊叶院长情系农民工,身先士卒带头办案,一心为农民工维权,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工作作风受到了农民工朋友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