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董书军亲自主持调解一起争议五年之久的合同纠纷案 作者:马领海 黄中强 发布时间:2010-04-01 14:44:55
义马法院“化解矛盾纠纷,争当调解能手”活动开展以来,党组书记、院长董书军身先士卒亲临办案一线倾情化解矛盾纠纷,消除涉诉信访隐患,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近日,在董书军的亲自主持下,该院审监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争议五年之久的建筑合同纠纷案,从而消除了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2004年7月22日,渑池县仰韶乡某村村民郭某与义马市某村宋某签订建设村文化大院工程合同。该工程完工后先后付给郭某工程款108797元。但双方对工程变更部分产生争议,郭某诉诸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后,村组不服上提起上诉。二审发回重审。 审监庭受理此案后,针对本案特殊情况,主审法官黄中强仔细审查案卷,认真分析案情,多次深入社区实地调查,终于弄清了案件的事实原委,由于原被告提供不出扎实的书面证据,双方互不相让,对立情绪非常激烈,郭某又多次到义马市委、三门峡等地上访,案件十分棘手。董书军院长对此案高度重视,亲自带领法官下访了解情况,出面协调被告方村支书积极参与调解,并到村组代表家中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做了大量工作后,及时组织原被告亲自调解,明之以法,晓之以理,逐渐拉近双方差距,终于使原被告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都满意地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最终使此案得以成功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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