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日下午,三门峡义马市人民法院召开家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该院新闻发言人徐浩亮主持会议。来自中国网、三门峡日报、河南经济报、黄河时报、今日义马报、义马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了会议。
首先,义马法院民事一庭庭长赵淑云介绍了该院家事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义马法院于2016年5月11日在民事审判第一庭组成家事审判合议庭,由经验丰富、擅长调解工作的女法官担任审判长,组织少年审判庭庭长和长期从事未成年人、妇女、老人工作的义马市妇联的妇女干部、教育工作者担任人民陪审员,成立家事审判调解室,聘任家事调解员104 人。特设4个调解室,专门审理婚姻家庭、继承、未成年人监护权等家事纠纷。2017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家事纠纷案件223件,其中,离婚案件178件,审结160件;抚养案件10件,审结9件;继承、赡养、婚约财产案件36件,审结29件。共审结199件,判决43件,调解91件,撤诉56件,其它结案9件,诉讼标的230.36万元。
工作中,该院本着“把法庭当作群众的家、把群众当家人、把群众事当家事”的理念,积极探索新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审前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在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中,要求当事人如实填写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二是强化法官依职权调查力度,在离婚案件中,强化对夫妻感情实际情况的调查,以此区分"危机婚姻"与"死亡婚姻",在涉及未成年人的监护案件以及抚养关系案件中,主动调查未成年人的生活情况,避免弱势群体利益受到侵害;三是遵守不公开审理制度,以便于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方便全面掌握案情,探求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四是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庭参加诉讼,有助于促进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五是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六是落实人身保护令,加强与妇联、公安、司法协作联动,着力解决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中的各类问题;七是建立家事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八、加强宣传,以案释法。
民事二庭庭长刘迎宾就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方面创新执行措施等特色亮点工作及成效接受了媒体记者采访。一是创新建立离婚案件的冷静期制度。在离婚案件中,对一些感情破裂尚不够确定、有和好可能的离婚案件,率先创设冷静期制度,让离婚案件当事人有一个慎重考虑,最终作出决定的缓冲时间。冷静期内,法官还主动回访,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感变化,并加以必要疏导、教育。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对36件离婚案件设置冷静期,有16对夫妻在冷静期内,通过自我冷静考虑、法官积极引导,最终破镜重圆,重归于好。
二是设立家事纠纷心理干预机制。调整、修复和治疗家庭关系,是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对双方矛盾对抗激烈、情绪波动很大的当事人,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当事人,该院专门聘请专业心理咨询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找到矛盾根源、抚平创伤、缓和关系,截止目前,参与心理咨询疏导专业人员2人,成功介入家事案件当事人心理疏导、评估16件,其中10件案件调解结案,2件判决结案,无一上诉。三是建立子女利益最大保护原则。在家事纠纷中充分听取未成年子女意见,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离婚当事人拒不承担子女抚养义务或未妥善安排前,建立驳回离婚诉讼请求规则。四是推行家事审判大陪审机制,从人大、政协、民政、妇联等组织及知名人士中随机建立家事案件观察团,旁听庭审,并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发表意见,供家事法官裁决参考。五是大力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家事审判调解工作。院长张俊叶同志身先士卒带头办案,担任主审法官,一天调解三件家事纠纷案,为基层群众巧解家事千千结,赢得涉案当事人及群众的赞誉。
之后,在媒体提问环节,赵淑云、刘迎宾还就如何收集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家事审判诉调对接等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提问。
最后民一庭庭长赵淑云胸有成竹地表示:“义马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下一步尚需在制度上不断完善,在举措上不断细化,尤其要在审判队伍、多元化解机制、审判辅助机构、体制机制、宣传推广等方面尚需全面推进。赵淑云表示,一要进一步强化家事审判专业队伍建设,二要进一步理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体制机制创新,力求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天的发布会中国网、义马电视台进行了刊发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