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崤山执行风暴”集中行动以来,义马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大网络查控力度,充分发挥“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的优势作用,有效的遏制被执行人逃避债务的行为,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11月7日,该院执行一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陈某与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义马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蒙某支付原告陈某借款本金16万元及利息,被告蒙某逾期未予履行,陈某向义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义马法院依法拍卖了蒙某位于义马市观澜国际的房产,该房产在三次流拍后以物抵债,扣除银行贷款后共抵执行款6.8万元,余款双方商定用蒙某的工资抵偿。2017年7月义马法院在提取蒙某工资时发现其只有两个月的工资收入,经查蒙某为躲避执行已辞去义煤工作且下落不明,义马法院迅速提起网络查控并将其公布为失信人员。
经过网络反复查控,发现蒙某有一上海浦发银行账户余额为7元,执行法官果断对该账户进行网上冻结,后经证实该账户为蒙某在新单位的工资账户,现余额为1.2万元。蒙某因出行、消费都受到了限制,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并且其新工作试用期结束后的转正亦受到了限制。11月7日,消失半年多的蒙某无奈主动来到义马法院,对自己多年来躲避执行的行为表示歉意,恳请执行法官和申请人陈某谅解,并与申请人陈某达成和解协议,且当场履行完毕。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这正是:法网恢恢勿侥幸,老赖隐匿自现形。逃避执行已无路,网络查控不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