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执行工作现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执行现场活动有序、规范、安全、及时高效地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本规范所指执行工作现场,是指办理执行实施类案件过程中,为开展执行活动,采取执行措施而需要的场所。
现场处置规范包括:指挥协调、警戒警卫、工作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
指挥协调工作,一般由主持此次执行现场活动的人担任,职责是安排现场各项工作,指挥执行活动开展,决定执行活动的开始与结束,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工作,是执行活动现场的总负责人。
二、警戒警卫
一切执行现场均要实施警戒警卫。根据执行现场的大小,周边环境人流状况,设置警卫人员警戒、警戒带等标志警戒、出入口警戒等,以将执行活动区域与周边隔离为原则,保证执行活动的顺利开展。大的执行活动现场出入应制作通行证。此项工作由法警进行。
三、工作开展
根据案件需要,具体的执行工作由执行员开展。
四、突发事件处置
根据是否使用暴力情况分为:非暴力阻挠、暴力阻挠、突发疾病三类。
非暴力阻挠的,由专人先带离现场,进行说服教育劝导工作,使其平复情绪。
暴力阻挠的,根据其激烈程度,是否带有武器等,可分别采取带离现场、强制带离、先行控制(手铐)、训诫、罚款、拘留等,人数众多无法控制劝阻的申请支援。
突发疾病的: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在等待过程中,不要移动病人,根据常识给其饮水降温、保暖等措施。
所有突发案件均应作现场记录,保存现场视频录音资料。
五、执法记录仪的使用
所有执行现场均应使用执法记录仪,执行结束后,及时保存资料,并制作光盘存卷备查。
六、宣传报道
规模较小的执行现场由书记员、法警随时照相录像记录,并在事后存卷备查。规模大的执行现场,安排专人进行照相摄像,制成光盘存卷,并制作PPT,执行局由专人负责保管每次大活动资料的保存,做好法律宣传工作。
七、后勤保障
车辆、饮水、就餐等后勤服务工作由专人联系办公室安排。
义马市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