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简介
义马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是本院执行局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执行局局长任指挥长,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执行局全体干警组成,分为三个执行团队。执行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执行局综合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执行指挥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群体事件、暴力抗法事件;
(二)负责与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对接工作;
(三)指挥组织重大疑难执行案件的的执行,提出对策,制定方案,统一指挥处理;
(四)协调与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之间关于执行工作的相关事宜;
(五)接受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执行指令,根据指令与相关部门协调;组织人员对相关案件进行处置,并就指令执行情况向发出指令的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作出反馈;
(六)受理举报执行案件财产和被执行人下落的线索,并做出处理;
(七)组织落实上级法院对执行指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八)其他应履行的职责。
三、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一)接受上级法院应急指挥中心的执行指令,向指挥执行领导汇报并听取执行指令;
(二)开通执行线索报案值班电话,值班干警接到报案电话后,必须对报案内容进行书面登记,并立即向执行指挥中心领导汇报;
(三)在接到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指令后,立即以指挥中心名义向执行快速反应执行小组发出执行指令;
(四)负责处理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中的其他日常事务。
四、执行指挥中心值班管理制度
(一)执行指挥中心开通值班接听电话,负责执行指挥工作。
(二)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每天准时参加省高院点名,对各种指令立即接听,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做好报告和信息反馈工作。
(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机密。
(四)执行指挥中心或执行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有下列情形的,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1.出警期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有损人民法院形象的;
2.在执行公务时,因工作态度不好、方法不当等原因引起当事人不满,造成不良影响的;
3.接到上级法院指令或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主管领导,导致延误工作的;
4.接到上级法院或本院领导指令、指示后,相互推诿,出警不力,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的;
5.对当事人滥用强制措施,引起严重后果的;
6.向被执行人泄露执行机密,致使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和被执行人逃逸行为发生的;
7.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形。
义马市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