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审判、执行岗位人员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我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交流轮岗长效机制,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加大审判、执行岗位人员轮岗工作力度,以此推动审判、执行岗位人员作风建设的进一步落实,激发我院审判、执行队伍的内部活力,实现全院人员的合理流动与配置,最大限度的调动每名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1.交流轮岗对象:我院书记员以上的审判、执行岗位人员。
2.交流轮岗的条件:在我院审判、执行岗位工作满三年,应当交流轮岗。
3.综合部门人员不参加交流轮岗。
二、交流轮岗的程序
1.宣传动员。交流轮岗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任职要求和审判、执行岗位人员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轮岗。各部门要根据院党组的安排,统一思想,做好动员。政治处对照交流轮岗的条件,做好调查摸底。
2.交流公示。将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名单向全院公布,征求意见。
3.制定初步方案。政治处在充分征求轮岗人员意愿的基础上,结合符合条件人员近年来的年度考核情况和平时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拟定交流轮岗初步方案。
4.呈报沟通。向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呈报我院审判、执行岗位人员交流轮岗的请示、审批名单等进行沟通。
5.决定任命。根据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批复同意的交流轮岗工作方案,院党组会议研究交流轮岗人员意见,上报市人大、市委组织部批准。
6.提交备案。经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向市委组织部备案。
7.公务交接。交流离职前应认真进行案件交接手续,保证工作的延续性。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实施,我院成立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张俊叶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惠生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政治处负责交流轮岗工作的具体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参与,确保在整个轮岗过程中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1.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全体人员的思想统一到院党组的决策上来,各轮岗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把院党组关于交流轮岗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2.精心安排,规范操作。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深入思想发动,积极引导和鼓励本部门人员参加交流轮岗,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交流轮岗工作环境。
3.严肃交流轮岗工作纪律。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审判、执行岗位人员交流轮岗、工作程序和要求,严格按照院党组制定的工作部署和方案开展工作。
义马市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