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审判执行等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良好办公场所的秩序,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安全防范防止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应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庭、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鑫荣任办公室主任。
二、人员分工
成立二支处突应急队,第一队为警务分队,由法警大队组成,分队长为周鑫荣;第二队由其他部门人员组成作为应急预备队。
三、 经费、车辆、装备保障
(一)由行管部门安排应急突发事件指挥车和应急车辆处突并保障经费车辆燃油,确保随时调动。
(二)钢盔、腰带、警棍、手铐等装备由法警队保障保持良好状态。
四、突发事件处置要求
(一)机关突发事件处置
1、司法警察进行安全巡查,排除安全隐患;
2、司法警察对来访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
3、保安询问来访事由、登记来访人员基本情况并联系各个庭室;当事人需要找院领导的,由值班保安打电话征求院领导的意见,得到允许后方可放行。
4、安全检查工作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规范操作,对来访人员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安检时首先过安检门检查,发生报警后持手持安检仪检查,必要时要进行搜身检查,对所有箱包当面开包检查。发现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对瓶装液体的安全性进行必要的检查。
5、下班后,法警协同保安对办公楼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并报告带班院领导,必要时同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二)庭审突发事件处置
担负法庭警卫时,司法警察对旁听人员首先查验身份,逐个登记并要求对号入座,对到庭旁听的被害人及被告人家属座位要分开。在旁听人员进入审判庭前要通过金属探测器等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同时要求没有旁听证的人员远离审判区域。在每次开庭后,应将审判庭锁闭,不允许非警卫人员随意出进。在下一次开庭前仍要对审判庭、羁押场所和厕所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完全,做到万无一失。若出现哄闹、冲击法庭、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时,法院法庭警卫人员应密切注意旁听人员的一举一动,对旁听人员影响审判活动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和制止,若出现其他过激行为,可按武器、警械使用管理规定迅速予以处置。
(三)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执行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置
在刑事、民事、行政等执行现场发生突发事件处置应在稳定当事人情绪的情况下积极配合相关庭室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经说服教育仍继续闹事的,甚至发生更为严重后果的,如爆炸、行凶、自残、自杀、跳楼等情况时,需采取强制措施的,现场处置组应采取果断措施,主动出击,在现场设置警戒隔离,疏散围观群众,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通知情报信息组录像取证,在控制事态发展的同时报告院领导。
五、值班要求
门卫室、大厅值班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值班电话为0398-5832272,若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随时向应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逐级汇报,情况紧急也可越级汇报,必要时还可边处置边汇报。
(一)法警大队平时组织开展安保,处突押解专业技能训练,提高司法警察身体和心理素质以及必备的应变和防范能力。
(二)所有值班法警联络畅通,保证随时拉得出,用的上,打得响。遇有情况及时汇报。
(三)担负法院法庭警卫的法警时时处处保持高度警惕,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果断处置,并及时汇报或边处置边汇报。
上述应急方案,随人员变动及时修改调整。
义马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