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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干警做出九项廉政承诺

  发布时间:2010-03-19 11:28:42


    为积极贯彻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3月16日,义马法院全体干警向院党组做出九项廉政承诺,并向院党组书记、院长董书军递交了书面廉政承诺书,确保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圆满完成,形成了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清风正气的法院廉政文化氛围。
    该院全体干警决心时刻做到自省、自警、自励、慎贪、慎权、慎欲,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中纪委、省纪委有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及最高院颁布的“五个严禁”、省法院“十条禁令”的规定,积极认真地执行各项审判、工作纪律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规定和要求;
    二、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绝不徇情枉法,枉法裁判;
    三、坚持廉洁自律,绝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
    四、严格遵守审判纪律,绝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绝不私下会见当事人及律师;
    五、严格教育亲属,绝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谋取私利;
    六、严格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绝不做有损法院和法官形象的事。
    七、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检查自身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
    八、坚决做到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私营企业提供的任何奖励和赞助;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参与公款支付的超标准接待和大吃大喝活动。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不参与赌博活动。
    九、不借参观考察、学习培训、会议研讨等名义用公款旅游。以上承诺,请院党组和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我监督、评议。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接受组织处理。

责任编辑:刘迎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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