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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法院“夏季雷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15 08:40:55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和市中院的决策部署,确保我院在2017年年底之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奋斗目标,我院决定自2017年5月10日至7月31日开展 “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举全院之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狠抓执行办案第一要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为基本遵循,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为重要抓手,紧紧围绕“三升四降”工作要求,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执结一批“骨头案”、“钉子案”等疑难案件,化解一批信访问题,打击一批典型老赖,切实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雷霆”专项活动,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逐步消除;终结本次执行的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进一步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未结积案。对2017年1月1日前立案的超期未结案件进行重点清理;对2017年1月1日后立案的未结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强化六个月执行时限,执行实施类案件法定执限内结案率达到100%,遏止未结案件增量不断积累的势头;2017年6月30日,实现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目标,并通过市法院验收。专项活动结束时,案件实际执结率要达到35%的目标;

    (二)规范终本案件。对2016年1月1日后立案的终本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及时恢复执行,全部清理完毕;建立健全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退出机制;

    (三)化解信访案件。对最高法院、省法院、市法院及其他上级机关交办、督办的执行信访案件进行清理化解,对当事人信访有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交办、督办期限内予以执结,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息访材料,信访化解率达到100%,对无理访案件,做好释法析理和稳控工作,确保不出现越级访和重复访。信访案件案访比不超过新收执行实施类案件的1%。

    (四)对2016年以来未实际执结的涉党政机关、涉公职人员案件、涉名人名企案件和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民生、涉金融机构借贷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并在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执结,建立健全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案件异地管辖长效机制。

    四、时间安排

    “夏季雷霆”专项活动自2017年5月10日开始,至2017年7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7年5月10日至5月15日,动员部署。紧密结合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紧密结合春季集中执行行动方案及本地执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估的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大力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17年5月16日至7月25日,全面实施。在全院范围内抽调人员、装备,用足用活各项执行措施,采取集中拘留、罚款、曝光一批,集中腾空、搬迁、交付一批,集中移送、公诉、打击一批,集中查控、拍卖、执结一批,强力抓好执行办案第一要务。执行局将通过统计通报、巡查督查、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第三阶段:2017年7月26至7月31日,总结经验。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盘点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为年底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并于2017年7月26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法院执行局。

    五、工作要求

    开展“夏季雷霆”专项活动是义马法院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的一场重要战役,认真学习贯彻市法院一系列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活动纳入中心、摆上位置,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活动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义马法院将把这次活动列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组织,认真研究,精心部署,为专项活动集中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活动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成立“夏季雷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俊叶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惠生,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红卫任副组长,刘建召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同时,积极向党委政法委和人大汇报活动开展情况,争取领导、监督和支持。

    (二)加大办案力度。狠抓“一性两化”、“一打三反”工作落实,发挥全国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功能,用足、用活、用好各种强制措施和手段,对隐匿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硬起手腕,该曝光的曝光,该拍卖的拍卖,该搬迁的搬迁,该拘留的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打击,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出执行声势,彰显司法权威;对执行难度大的钉子案、骨头案,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合力;切实解决问题,重点抓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财产而长期积压的案件、消极执行的案件、信访案件等,通过活动使一大批案件得到实际执结;严守执行工作纪律,杜绝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坚持“两手抓”,把专项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专项活动开展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三)搞好综合保障。我院优先保障集中执行所需的车辆、执法记录仪、警械等装备,关心爱护执行干警,合理安排工作,严格落实加班补贴,为干警加班时用餐、休息创造良好条件,免除干警后顾之忧。我院将通过劳务外包、聘用人员等多种方式,为执行队伍补充力量,成立执行警察大队,实行“编队管理,派驻使用”,强化执行工作的警务保障。在执行办案过程中,坚持依法文明执行,做好风险评估,制定执行预案,讲究执行策略,将思想教育工作贯穿始终,力戒简单粗暴执行,防止激化矛盾。执行人员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收集好执法证据,遇到暴力抗法事件时,坚持“人身安全至上、社会稳定为重”的原则,快速果断处置,防止出现执行干警和当事人伤亡事件。

    (四)配合指导监督。活动期间,每十日对打击拒执犯罪、网络司法拍卖、执行信访、执行宣传、实际执结率、标的到位率进行统计上报,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和典型案例,确保与上级法院信息畅通、令行禁止。积极配合督查组对我院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十个严禁”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督查,及时整改,全面强化队伍。

    (五)开展舆论宣传。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造势活动,树立执行法官新形象,营造良好执行氛围。丰富宣传的内容,既宣传大力支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正面典型,也曝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是暴力抗法的负面典型,既宣传个案的清理,更宣传全市法院打击老赖、助力诚信的司法政策;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专项活动的相关情况,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传递执行工作正能量。确定专门的宣传联络员,负责提供新闻线索,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线索,及时上报。

    (六)认真总结。活动中,学习其他兄弟法院的行动、措施、成效,部署好我院行动组织、案件办理、惩戒打击、活动宣传、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

责任编辑: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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