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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法院巧借执行事项委托 助力解决“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7-08-25 15:53:02


    2017年7月25日,义马法院通过人民法院执行事项委托平台,接收了来自山东省汶上县法院反馈的案件不动产查询清单27份。7月19日该院委托汶上县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山东某电子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信息,六天时间对方即完成了委托事项并反馈,为执行案件下一步措施节省了时间、人力、物力。自执行事项委托平台7月中旬上线以来,义马法院已通过该平台办理各类委托受托业务4次,其中委托事项3次,受托事项1次。

    长期以来,委托方法院请求异地法院协助冻结、查封等事项,都是通过邮寄相关法律文书材料到受托方法院进行办理,受托方法院办理完结后,再邮寄回执到委托方法院,这种方式办理时间长、效率不高。现在通过人民法院执行事项委托平台,委托方法院只需扫描上传相关法律文书材料,受托方法院接收办理后,再扫描相关回执传至委托方法院。整个流程实现了信息化办理,“无纸化”办理,提升各地法院之间协助力度。

    执行事项委托平台投入使用以来,委托方法院向异地法院请求协助事项,通过指挥中心上报至其所在省指挥中心,由省指挥中心委托至受托方所在的省指挥中心,再由受托方所在省指挥中心转发到受托方法院。委托方法院上午发送请求,受托方法院下午就可以接收到请求事项,双方法院执行人员都预留了联系方式,办理过程中可直接电话沟通。执行事项委托“无纸化”、“高效化”办理,既节省司法资源,又实现了协助执行的信息化、便捷化,加强各地法院之间的协作,为化解执行难提供有效的助力。

    为保障执行事项委托平台的信息及时接收,完善执行指挥中心的各项制度建设,义马法院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执行指挥平台,实行执行平台日签到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事项委托,确保及时接收、完成执行委托事项,切实保障了执行指挥中心的常态化运行。

责任编辑:上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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